实验室开放课题实施管理细则

实验室开放课题实施管理细则

1.凡按要求取得本实验室资助立项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,均需填写本实验室课题申请书,课题项目经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。

2.研究成果的署名方法: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,成果发表时署研究者本人和本实验室名,并注明研究者所在单位;与本实验室合作的课题,署研究者本人及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及有关参加人员名。实验室中文名称:无损检测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(福建技术师范学院)。实验室英文名称:Key Laboratory of Nondestructive Testing (Fujian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),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.

3.研究成果的归属:本实验室固定研究技术人员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所有;资助课题的成果归研究者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。

 4.对本实验室全部课题的科研工作进展,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。每个课题必须按本实验室的要求,提供中期报告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。必要时应向学术委员会会议报告研究工作进展及所取得的成果,由学术委员会对其研究水平及应用价值作出评价,并决定是否继续予以资助。

5.课题结束时,项目负责人应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及所取得的科研成果,由本实验室归档。

6.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,要求改变研究内容,或要求中断,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,并由学术委员会主任会同实验室主任讨论决定。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应交还本实验室。

7.项目负责人出国工作超过三个月以上者,应将该课题的代理负责人报请实验室主任批准。

8.本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各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产业部门和其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,或具有硕士(含硕士)以上学位并在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中任职的科研、教学、技术人员及在学硕、博士研究生。

9.申请者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主页网上直接下载(网址http://dxxy.fjnufq.edu.cn/index.jsp)项目申请书,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填写。申请书一式二份,经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(本、硕、博士研究生需经指导教师在申请书相应栏目填写书面推荐意见),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本实验室,同时将电子版本文件发送至实验室邮箱。

10.开放基金课题按“公正合理、择优支持”的原则,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并确定资助课题,对获准资助的项目,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。

11.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,与实验室签订合同,即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。

 

创建时间:2025-01-12 17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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